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移动端
创头条企服版APP

工信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2022年度指南项目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填报的通知(第一批)

3715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2022年度指南项目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填报的通知(第一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已完成“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2022年度指南项目预申报受理和形式审查工作,形审结果已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反馈。现依规则确定第一批直接进入正式申报环节的申报项目,请收到我中心正式申报通知邮件的项目,按要求填报项目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未收到正式申报通知且形审通过的项目,请等待后续通知。

若2022年度其他专项在项目形式审查中,发现与我中心项目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存在限项的情况,该项目将按相关规定予以终止。

正式申报书填报有关要求具体如下:

一、项目申报书填报要求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牵头申报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要求,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需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1、以下内容不允许修改

(1)项目负责人、任务(课题)负责人;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现有参与单位(如增加参与单位,每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能突破指南规定的上限,且需补充新的联合申报协议);

(3)所属专项、申报的指南方向;

(4)项目下设任务(课题)数。

2、以下内容不允许降低或大幅调整

(1)考核指标不能降低,需要进一步细化;

(2)主要研究内容不能减少和大幅调整,需细化,如需增加研究内容,应提交说明作为附件;

(3)承诺配套条件不能降低(配套资金不能低于预申报书承诺资金数);

(4)项目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3、补充人员及查重

“研究团队”部分,应在预申报书已有项目、任务(课题)负责人基础上,补充填补其他参加人员。项目申报单位应注意避免新增人员的超项问题,按照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要求,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请利用信息系统的“人员查询”功能自行开展查重工作。

4、附件材料要求

(1)应严格按照要求提供项目申报单位与参加单位之间逐一签署的联合申报协议,需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等,且需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签字。

(2)企业资质证明。企业作为参加单位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材料,如企业作为项目(课题)牵头单位的,还须提供该单位加盖公章的近2年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企业为集团公司,须提供个别财务报表,不提供合并财务报表。

(3)明确有配套经费的项目,需出具自筹经费来源证明,并明确配套金额。

(4)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作为附件上传到系统。

二、项目预算编报要求

1、预算编报总体要求

要求真实、全面和客观。各课题预算应结合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根据要求,每个项目设定专项经费指导数,正式申报项目专项经费预算不得高于预申报数和经费指导数。

2、预算编报组织工作

项目和课题预算编制的责任主体分别是项目申报单位和课题牵头单位。项目申报单位负责组织各课题牵头单位以课题为单元编制预算,课题牵头单位根据课题分解情况,负责组织各参与单位共同编制本课题预算,各课题预算汇总形成项目预算。项目申报单位负责审核、汇总、提交项目预算申报材料,课题牵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对本课题预算的真实性负责。

3、预算编报准备工作

明确项目(课题)研究任务目标、技术路线、实施周期、参加单位、参加人员及任务分解等内容;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178号)等文件要求编报预算。

4、预算编制注意事项

直接费用各科目预算均无比例限制,各项目(课题)应根据本技术领域的规律和特点实事求是测算;对于因研究任务的特色需要而预算强度较大的支出,必须进行重点说明;对于课题有多家参与单位,以课题整体为单元编制具体预算,无需编制各参与单位的具体科目预算;间接费用核定,以课题为单位,根据课题申请的专项经费额度,按规定比例核定,由项目整体汇总。

三、网上填报程序及要求

1、填报程序

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利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请相关项目申报单位进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按要求填报正式项目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选择“项目申报”中的“新项目申请”进行填报。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将以系统提交的申报书材料为准。

项目申报单位审核汇总各课题预算,确认无误后,通过系统平台提交。项目登录密码由项目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分配。项目单位科研部门以单位管理员用户登录,为本单位项目分配密码,未在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简称“中信所”)注册备案的单位请及时与中信所联系。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2、网上填报受理时间

系统填报时间:2022年7月6日8:00至8月8日17:00。

请各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重点专项申报截止时间完成填报,以免信息系统关闭造成无法登录、填报和提交。

3、业务咨询电话

010-68207734、010-68207732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2年7月6日


     来源:科技部

单位介绍:

      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科技成果转化协作工作委员会是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分支机构,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主要从事区域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咨询(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等)、组织科技成果评价、项目战略研讨、专家考察调研、研发平台搭建、开展科技政策培训等相关业务,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充分利用自身在高新技术领域的背景、渠道、资源及专业能力,为地方政府和科技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

   近期培训计划:

7月26日(网络直播) | 十四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解读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科学数据汇交专题培训班

7月20-22日成都、8月10-12日深圳 |‘十四五’国家科技项目申报与经费使用管理、结题审计、综合绩效评价改革专题培训班

7月27-30日西安、8月17-20日青岛 |“十四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解读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经费管理改革、综合绩效评价与科学数据汇交专题培训班

8月4-6日大连、8月25-27日苏州 | 国家科技项目资金申报与科研资金管理专题培训班

8月3-5日北京、9月14-16日成都|“十四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解读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经费管理改革、综合绩效评价与科学数据汇交专题培训班

7月28-30日厦门、8月18-20日西安 | 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务操作培训班

         如有相关需求可联系: 王主任  电话:13426056628(同微信)  

         (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最新项目申报政策消息及近期科技培训计划动态。)

微信公众号.jpg

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您阅读这篇文章花了0
转发这篇文章只需要1秒钟
喜欢这篇 0
评论一下 0
企业服务推荐
科技成果评价
科技成果评价
¥50000.00/项
凯派尔知识产权全新业务全面上线
相关文章
评论
试试以这些内容开始评论吧
登录后发表评论
凯派尔知识产权全新业务全面上线
阿里云创新中心
×
#热门搜索#
精选双创服务
历史搜索 清空

Tel:18514777506

关注微信公众号

创头条企服版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