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湾商业观察》施子夫 李镭
12月23日,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特科技)将迎来创业板首发上会。
外界对其有所质疑在于,一方面富特科技资产负债率偏高,短期偿债压力偏大;另一方面公司信息披露层面存在数据打架。此外,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依赖程度也相对较高。
富特科技为一家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企业,主要产品包括车载充电机(OBC)、车载DC/DC变换器、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等车载高压电源系统,以及液冷超充桩电源模块、智能直流充电桩电源模块等非车载高压电源系统。
2019年-2021年及今年上半年,富特科技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亿元、2.95亿元、9.64亿元以及6.6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6095.37万元、-1481.37、5764.60以及3333万元。
据悉,车载高压电源系统是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报告期内,公司车载高压电源系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89亿元、2.88亿元、9.09亿元和6.18亿元。
报告期内,富特科技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2350.54万元、5069.63万元、1.97亿元和1.29亿元,占公司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1.09%、99.98%、99.82%和99.94%。其中,车载高压电源系统毛利分别为2400.95万元、4862.20万元、1.83亿元和1.21亿元,占公司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3.26%、95.89%、92.85%和93.94%。
此外,公司期内其他收益为 240.35 万元、605.97 万元、595.90 万元和1131.35 万元,主要为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
毛利率方面,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1.78%、17.21%、20.42%和19.45%,2019年-2021年整体呈上升趋势,2022年1-6月略有下降。
不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的话,富特科技毛利率有所偏弱。
公司解释称,总体而言,公司与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因受业务规模、产品结构以及客户结构等因素的影响而存在差异。其中,公司与英博尔可比业务的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2020年及2021年的毛利率水平也相对接近。而精进电动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电驱动业务,且其与欣锐科技在2020年度的业务规模有所下降,因此该等可比公司与公司的毛利率差异具有合理性。
值得关注的是,在营收与收入高歌猛进的同时,富特科技研发费用率则大幅下滑。
上述时间,富特科技研发费用分别为4129.85万元、3872.39万元、5431.33万元和4444.1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0.64%、13.13%、5.63%和6.70%,公司研发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材料费用、折旧和摊销等。
虽然研发费用2021年和今年上半年持续增加,但研发费用率则从下滑了十余个百分点,说明公司营收与研发投入并没有同步匹配。
这也体现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方面,除了2019年超越可比公司外,其他时间富特科技都弱于同行中位数。
富特科技表示,近年来,由于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较快,导致研发投入占比有所下降。2019年,公司收入规模相对较小,研发费用率相对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0年,受公司收入规模增长等因素影响,研发费用率有所下降。2021年公司增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金额相对2020年保持增长,但收入规模增幅较大,导致公司研发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2022年1-6月,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率有所提升。
资产负债率高,数据存在打架
富特科技资金债务方面压力不小。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12倍、1.22倍、1.26倍和1.26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90倍、0.98倍、1.02倍和0.99倍,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4.35%、67.39%、70.82%和70.08%。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偏低,且资产负债率较高。若公司及主要客户经营出现波动,特别是公司资金回笼出现短期困难时,可能产生一定的短期债务偿还风险。
另外, 公司也表示,前五大客户销售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1.35%、95.58%、97.86%和96.37%,客户集中度较高。该情形主要由于下游行业自身的集中度较高和公司的经营策略所致。虽然公司目前主要客户系国内知名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但是,未来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生产经营出现不利变化,或者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重大变化,而公司又不能及时开拓其他客户,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市场对于富特科技的诚信有所怀疑。据《环球网》消息,根据富特科技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其中提到“年产120万台套的湖州安吉制造基地已于2021年初投产”。但是根据招股书第154页披露的产品产销数据显示,公司在2021年生产的各类型产品总产量也不到50万套,这与公司官方网上宣称的“年产120万台套”制造基地规模相差巨大。
此外,“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智能化生产制造项目”是富特科技本次IPO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浙江省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发布的《关于2022年4月15日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告》,关于“富特科技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智能化生产制造项目”的施工工期披露为12个月。但是根据招股书披露的项目实施周期相关信息,该项目的建筑装修环节对应施工工期为6个月,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施工工期为36个月,这都与环评文件中披露的施工工期并不相符。
而据《企查查》显示,富特科技曾于2019年1月4日,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人,执行金额为114万元,其源于公司与上海灼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
《港湾商业观察》试图就公司经营、数据打架以及被执行人等情况联系富特科技董事会秘书李岩,未能收到回应。(港湾财经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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