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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龙岗区人才场地费用补贴及申报条件,补贴3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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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尖申报 2021-10-28 19:38 抢发第一评

华夏泰科小编了解到2021年龙岗区人才场地费用补贴,对青年创业人才在龙岗区创办的企业,给予每年最高10 万元的场地租金补贴,根据企业实际支出,连续发放三年;对创业领军人才在龙岗区创办的企业,按其所获创业资助额度1:1 给予最高300 万元的场地费用补贴,按照实际支出,最长分五年发放等。受理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31日截止。以下是华夏泰科(专业政策咨询、政策补贴申报)小编带来的2021年龙岗区人才场地费用补贴及申报条件,希望有所帮助。1111华夏泰科·项目申报最新版 - 副本.png

(一)2021年龙岗区人才场地费用补贴

1.创业领军人才场地费用补贴

场地费用补贴(含场地租金、装修、物业管理等费用补贴)。对创业领军人才在龙岗区创办的企业,按其所获创业资助额度1:1 给予最高300 万元的场地费用补贴,按照实际支出,最长分五年发放。(其中装修费用不超过场地费用补贴的1/3,场地装修标准不超过1500元/平方米)。

2.青年创业人才场地租金补贴

对青年创业人才在龙岗区创办的企业,给予每年最高10 万元的场地租金补贴,根据企业实际支出,连续发放三年。

3.创客项目配套资助

对获得深圳市创客个人或团队项目资助的,按照上级无偿资助额度1:1给予一次性配套资助。

(二)2021年龙岗区人才场地费用补贴

1.创业领军人才场地费用补贴

(1)已获得龙岗区创业领军人才创业资助的企业,费用发生时间为2020年度。

(2)首次申请:2016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且在认定龙岗区深龙英才之后发生的费用。

2.青年创业人才场地租金补贴

(1)青年创业人才是指已认定为龙岗区“深龙英才”且认定时年龄在45岁以下,从事的行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

(2)青年创业人才为企业最大的自然人股东,公司为科技型企业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纳税、统计地在龙岗区,企业在龙岗区正常运作。

3.创客项目配套资助

(1)创客个人或团队创办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纳税、统计地在龙岗区,企业在龙岗区正常运作;

(2)2016年11月1日以后获得市级资助的创客个人、创客创业项目,2020年9月12日后认定为龙岗区深龙英才;

(3)创客个人或团队带头人为企业最大的自然人股东,公司为科技型企业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http://www.techchn.cn/Index/show/catid/14/id/33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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